马可福音灵修 | 灯怎能不为照耀

作者: 李牧师 【 原创 】 2020-02-27

灯怎能不为照耀


/大李

编辑/林玲



各位弟兄姊妹平安,在接下来的日子里面,承恩将陪同您一起阅读《马可福音》,期待陪伴您一起经历那位我们所信仰的,与众不同的耶稣基督!是的,与耶稣同行的日子,每日凌晨5点我们一起奔跑!



经文

可四21 耶稣又对他们说:“人拿灯来,岂是要放在斗底下,床底下,不放在灯台上吗?22 因为掩藏的事,没有不显出来的;隐瞒的事,没有不露出来的。23 有耳可听的,就应当听!”



短文

这里的「他们」所指的究竟是谁?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若这里的「他们」所指是以色列人,那这比喻的听众就是当时代的大众群体。若这「他们」指的是门徒,那这比喻就是对门徒问题回应的继续。

高雅伦认为,这「他们」应是指门徒。因此,高雅伦的解读倾向于把这里的「光」与「讲比喻」这件事进行关联,从而得出一个结论:耶稣讲比喻的目标不是为了隐藏真理,而是一种教导的方法。基督的福音正如灯光一般,如果是为了隐藏就失去了意义。再则,真正的光,不可能隐藏的住。

诚如季纳所言,光如果看不见还有何意义可言?所以,真正的光一定是为了照耀,是为了让人看见。基督的福音真光,乃是为了向这个黑暗的世界照耀,这其实就是道成肉身的真正含义。所谓「道成肉身」,即是「神在肉身显现(提前三16)」——不可见的神,以可见的肉身向人显现出来。由此可见,基督断然不会为了隐藏福音的光,而选择以比喻来讲解福音。那么,这就完善了本章第十二和十三节的表述。不过,比喻也确实带来一些理解上的难度,这将如何理解为好呢?

《证主21世纪新释》中对此的解读值得我们关切。该注释提出,福音的光的确曾暂时向某些神要隐藏的人隐藏了(参太十一25;路十21)。只是,这福音的真光终究是隐藏不住,必渐渐向这个世界照耀出来。「终有一天,神的国将要在所有人的眼前显明。(《证主21世界新释》)」

论到暂时的隐藏,我们仍然需要回到《以赛亚书》,从该书第六章的视角来观察本章十二和十三节,我们大概可以得出这样的两个小结论:第一,这是一种奇妙的筛选方式(《证主21世界新释》),既造就了门徒,又向那该被隐藏的人隐藏了。第二,我们可以从神学的视角来理解,这里涉及了「双重预定」问题。这两个小结论的基本共识是:无论是拣选还是弃绝,都是来自一个绝对的主权——神自己。

神拥有绝对主权,这对于任何基督徒而言都不应该觉得惊讶。所谓「双重预定」,来自奥古斯丁的归纳。虽时下有一些人对此表示不予接受,但这思想本身符合圣经的一贯立场。神有权柄建立,同样有权柄拆毁。唐崇荣认为,当一个人拒绝神仆人的福音宣告之时,就显明了其被神所拒绝的事实。

耶稣用比喻讲解,并非隐藏了真光。反倒是吸引了光明之子来就光。由于父神的吸引,凡被预定得儿子名分的,必然来到主的面前(参约六44);反之则会拒绝。黑暗之子必然不接受光(参约一5),因为「凡作恶的便恨光,并不来就光,恐怕他的行为受责备。但行真理的必来就光,要显明他所行的是靠 神而行。(约三20-21)」

让我们做一些延伸。福音的光今日已照耀出来,是借着被主拣选的门徒,向这个世代照耀。正如耶稣所言:「你们是世上的光!(太五14)」基督徒确当向这个世代见证福音,光照这黑暗、弯曲的世代。这是我们的使命,是我们的荣耀,是我们的全部。所以,我们是否正如此蒙福的活在这使命中,成为基督荣耀福音的见证人呢?



回应

1.耶稣耐心的讲解,是所有基督徒的福分。因此,我们理当谦卑来到主前,不断寻求、不断学习。你是否如此呢?为什么?

2.我们就是福音的见证,那么我们是否成为见证了呢?我们又该如何在日后生活中见证荣耀的福音?


本周聚会报告

1.本周五晚7点有直播讲道牧养。

2.今晚有小组长交通连线。

3.本周六晨更有异地同心晨更祷告。

4.更多信息欢迎关注本公众号或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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