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少年女子

作者: 李牧师 【 原创 】 2020-11-30

经文

4:9 波阿斯对长老和众民说:“你们今日作见证,凡属以利米勒和基连、玛伦的,我都从拿俄米手中置买了;10 又娶了玛伦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为妻,好在死人的产业上存留他的名,免得他的名在本族本乡灭没。你们今日可以作见证。”11 在城门坐着的众民和长老都说:“我们作见证。愿耶和华使进你家的这女子,像建立以色列家的拉结、利亚二人一样。又愿你在以法他得亨通,在伯利恒得名声。12 愿耶和华从这少年女子赐你后裔,使你的家像他玛从犹大所生法勒斯的家一般。”

 

短文

程序正义的重点在于过程符合律法要求,当波阿斯按照律法要求完成整个过程后,他的程序正义已经完成。对于拿俄米这一家人,至近的亲属除了那个人只有波阿斯。因此,既然那人放弃了赎买的权利,波阿斯已经当然权利者。波阿斯没有打算放弃,也就没有其他权利人可以获得赎买的权利。结果已定,波阿斯按律法与当时的程序,站起对众长老和众民宣告结果,邀为见证。

是的,波阿斯将正式赎买以利米勒、基连和玛伦的一切。当然,最重要的是波阿斯将正式迎娶路得,并将为以利米勒家庭,带来继承的盼望。波阿斯的所作所为完全没有瑕疵。众长老和众百姓也愿意为此作证,并且众长老愿意为他们祝福——这祝福就类同于法庭的最后定案。

关于长老们的祝福,我们需要进一步来认识。这祝福中特别提到几个要素,这些要素是这个祝福的关键之所在。第一,祝福中提到了利亚和拉结,她们是以色列的妻子,以色列人的始祖母。神曾经在外邦地,借这两个女子为雅各建立了家室。这祝福显然是围绕着波阿斯与路得家业的建立而祝给。若波阿斯先前没有孩子(大多学者认为是如此),那么他和路得所生的长子,将成为两个家庭唯一的继承人。可见,路得对这两个家族的影响不凡。

第二,祝福中提到他玛氏,这是犹大的儿媳妇,但最终由于犹大不守约而以非常之手段从犹大获得了后嗣。是的,他玛氏与路得的经历何其相似。以他玛氏为基点来祝福路得,实在是这些长老们的智慧。当然,最终这也成为了真实。

最后,在这祝福中还有一个细节值得我们关注:“少年女子”。提到路得全书都是以其的国籍称呼她为“摩押女子”,而在本处却使用“少年女子”称呼之。这样的称呼显然与全书对于路得的称呼有极大的出入,我们有理由相信这是故意为之。就叙事文而言,这里已经来到了故事的高潮部分,也开始进入到故事的转化阶段。因此,作者在此强调路得是“少年女子”,这并非随意而为,乃强调路得身份的升华。这样的描述,与之后路得和波阿斯的婚姻,并俄备得的出生,大卫的引出都有极妙之处。

路得身份的蜕变已经完成,这完全不是路得自己通过努力而获得。要知道,无论如何努力,“摩押女子”是无法改变的身份,“寡妇”更是不争的事实。我们不知道珥俄巴回去之后的生活究竟如何,但我们深知她依然是一个“摩押女子”。然而,归信耶和华的路得如今却有了生命的蜕变,不再是“摩押女子”,而是众长老所祝福的“少年女子”;是波阿斯的“新婚妻子”。

正如路得的身份蜕变,并非由自己的努力而来,我们所有人的身份改变,也并非由于自己,乃是基督的救赎而成。正如圣经说:“你们得救是本乎恩,也因着信;这并不是出于自己,乃是 神所赐的;也不是出于行为,免得有人自夸。(弗二8-9)”

回应

1. 结果属于神,过程我们需要尽忠。那么,我们是否做好在过程中向主尽忠的准备了呢?

2. 我们的身份更新不是由于自己的努力和功劳,乃是由于基督的救赎。那么,我们行事为人是否与蒙召的恩相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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