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生活感想基督徒的“善”
俗话说:“好人有好报”。可这句话放在当今社会,特别是在没有神的国度,却不怎么合适。什么是“好人”?意思是指有善心、乐意帮助他人的人。什么是“好事”?就是于人或社会有益的事。当好人看到有需要帮助的人时,就会体现出他乐善好施的一面,会做出有利于人或社会的事。然而,在这个物欲横流、只讲究自身利益的社会,做好事的人当然也想得着善报(好人一生平安),也想得着别人的感谢,哪怕是口头上的“谢谢”。可见,当“好人”做了“好事”,还是希望获得肯定的。可现实生活却事与愿违,做了“好事”之后未必就有“好报”。有善心、做好事的人,未必一生都平安、顺意。甚至,都有可能无法获得感谢;更有甚者,还会因此而受累——不但没有感谢,更是招来诬陷,所以我们“老人扶不起”、“爱心做不起”(有人扶起摔倒的老人而被讹的倾家荡产,有人被逼到结束自己的生命。这些事情屡见不鲜、层出不穷。如南京“彭宇案”、天津“许云鹤案”事实如何没有定论。又如:浙江金华一小伙扶老人被讹,后有监控证明;江苏徐州扶老人被诬陷,后行车记录仪还扶者的清白;江苏淮安59岁卖豆饼的周翠兰捡到1700元归还失主,反被告上法庭——失主说是丢了8200元等,不胜枚举。)做“好人”的代价太高,所以人们渐渐地不愿意再做“好人”。心中想着,我不所谓“乐善好施”,但也不刻意伤害他人或社会。我做路人、旁观者,如此可好!因此,眼下这个社会,不是由于人们太冷漠,乃是行善代价高。
然而,这个社会并不是没有希望的。我们可以从耶稣基督的怜悯和救赎中,看到希望。主耶稣所展现出来的“好”,是建立在他自己的伤口上的“好”。他无私,他舍己。无私,意为不求回报、不求自己利益。舍己,意为放弃自身利益,甚至是自己的生命。罗马书5章7至8节说:“为义人死,是少有的,为仁人死,或者有敢作的。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罪人”,就是除了罪一无所有的人。对于基督来说,他全然荣耀、丰富、圣洁,却为了一无所有的罪人,降世完成一系列的拯救工作(十字架的苦难)。由此可知,基督救赎的大爱,是真正的爱、是无私的爱,是从来没有打算要求回报的爱。甚至为了爱的实施,不惜用自己的生命来完成。
因此,构建这个社会的善行,不是以道德“好人”来达成,乃是要以基督的救赎来达成。这个世界实际上并没有真正的好人,只有罪人。耶稣是唯一的义人,是罪人的唯一盼望(参罗六23)。作为基督徒的我们,需要将自己的这份救赎的大爱活出来。因此,我们今天向这个世界所行的所有好行为,都不再是为了获得这个世界的回报,不是为了换来这个世界的利益,乃是因为被主的爱所激动;乃是为了回应福音的成全。
牧羊,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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