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19
今日读经:民15-16;拉2;路23
灵修文:
门18-19他若亏负你,或欠你什么,都归在我的账上,我必偿还。这是我保罗亲笔写的。我并不用对你说,连你自己也是亏欠于我。
20多年前,某牧师带我去某堂会礼拜,那天是他讲道。我记得非常清楚,我们当时上了一辆无人售票的自助投币公交车。牧师为我们两人的行程投了硬币,我们便坐了下来。可是,车子虽已发动,但仍有一位妇女没有硬币。原来,她早上出门忘记了带钱。他苦苦央求公交车司机,说自己实在是忘了带钱,所以能不能先欠着,下次坐公交车再给补上。公交车司机当然不肯,于是便发生了口角。当时,坐在座位上的我,多想上去帮她投币啊!但是,我没有行动;我不知道为什么没有行动,其实我的心中一直 有一个声音催促我要站出来的,只是我没有去行动。我身旁的牧师也没有行动;全车的人也都没有向她伸出援助之手。我和牧师很快就到站下车了,我不知道这个事最后怎么发展。但是,虽然已经过去20多年,我却从不曾忘记这件事。这件事总是提醒我,我是多么败坏,多么不堪!
其实,我们大多数人都知道,帮助他人是作为一个人的基本素养;作为信徒,这更是我们的信德。不帮助他人,虽然在法律和道德上好像没有什么过犯。然而,圣经却明确告诉我们,这是不可以的。神启示摩西,当一个人看到邻舍的物品遭遇损失的时候,就算与他有过节,同样需要站出来保卫对方财产安全。由此可见,无条件帮助他人是圣经所启示的真理。现在保罗就是践行这真理,去帮助阿尼西母。不但如此,保罗还建议腓利门也要这样帮助阿尼西母。
显然,保罗并不否认阿尼西母亏负了腓利门。这里的「亏负」一词原文的意思是「亏负」、「错待」、「伤害」等。基本含义应该是指做错了事情,导致腓利门遭受损失。这种损失且不说是不是阿尼西母真的偷窃了腓利门的财物,就单单是一个仆人逃跑,这本身就是腓利门的损失。这里分「欠」当然是一个平行对仗句子,原文的意思是「欠债」、「有义务」等,基本含义就是阿尼西母因为没有尽到应尽的义务,所以就算是欠债的人。当然,这个句子真正的重点还不是这些,乃是保罗说:「都归在我的账上。」配合后方的「我必偿还」,我们可以清楚了解到,保罗是指自己愿意为阿尼西母承担债务。
保罗作为属灵的父亲,他愿意为阿尼西母担负债务。这不仅是从肉体的层面理解,更是从属灵的层面理解。从属灵层面来看,保罗是效法了基督。基督为我们罪的缘故,将自己交在十字架上(参罗四25)。他实在是担当了我们的过犯,背负了我们的罪债。如今,基督的使徒保罗,效法耶稣的脚踪,也成为了背负他人罪过的人。这个时候,我们就能更深刻地体会到,什么叫做爱能遮掩许多的罪了。
那么,作为信徒的你是否真的明白了这真理呢?你是否愿意在基督里彼此担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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