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424罗马,罗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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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灵修默想
00:00/03:23
今日读经:士15-16;伯16;徒25
灵修文:
徒二五10-11保罗说:「我站在凯撒的堂前,这就是我应当受审的地方。我向犹太人并没有行过什么不义的事,这也是你明明知道的。我若行了不义的事,犯了什么该死的罪,就是死,我也不辞。他们所告我的事若都不实,就没有人可以把我交给他们。我要上告于凯撒。」
马歇尔认为,非斯都为了讨好犹太人,有意将保罗带去耶路撒冷接受审理,这实在是将保罗作为政治牺牲品。我们知道,犹太人之所以要保罗往耶路撒冷受审,是因他们有暗害保罗的阴谋。非斯都作为官长,非但不秉公行义,还如同彼拉多一样,为了谋取个人利益漠视他人暗害保罗。有鉴于此,马歇尔认为,「上告于凯撒」是保罗在那处境下唯一可行的一条路。当然,保罗的选择带出了一个话题,值得我们思考。那就是:基督徒是否可以采用世俗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
基督徒是否可以采用世俗法律保护自己,捍卫自己的权利?其实,这是一个伪命题。从社会制度的视角来说,只要制度不僭越上帝的权柄,就都在神的授权之下,为要赏善罚恶(参罗十三1-7)。基督徒在不违背神的真理的前提下,采用世俗法律以捍卫个人的权利,自然没有问题。只是,我们要明白另一个很重要的信息,就是肢体之间不该互相亏负,更不该彼此告状,且告在不信的人面前(参林前六1-8)。信徒之间若发生什么不愉快的事,本应来到教会,接受教会按真理原则的牧养,并顺服主的教会。当然,教会的牧养包括了安慰、仲裁和惩戒。甚至,保罗也鼓励大家应当甘愿吃亏,不要为个人利益而损害我们主耶稣的名(参林前六7-8)。
让我们回到本段经文,思考另一层面的含义:保罗的使命和异象。
对保罗来说,前往罗马非常重要。罗马是保罗前往西班牙宣教的中转站,是他实现福音传遍地极的重要枢纽。保罗一直期待能前往罗马,这在前面的经文灵修中我们也已谈过。当然,前文也提到神明确应许保罗,将带领他到罗马传扬基督的福音。因此,对保罗来说,他选择上告于凯撒,不仅因自身的法律救济需要,更是对上帝应许的紧抓与信靠。在人看来,保罗上告于凯撒是出于无奈,但这却是神对保罗的带领,是保罗将蒙应许去罗马见证福音的途径。我们有理由相信,那一刻保罗是被喜乐充满的,所以他勇敢面对那摆在前面的艰苦!
虽然信徒可以适当使用世俗法律捍卫自己的权利,但仍然需要认识到,服事神从没有坦途;上帝的带领总是充满挑战,好让我们的生命越来越成熟。对于这样的事实,你是否确实把握住了呢?你是否愿意效法保罗,无论何时、何地、何境遇,都忠心跟随耶稣到底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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