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13-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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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日灵修默想
00:00/03:23
今日读经:弥1-2;箴11-12
灵修文:
弗五13-14凡事受了责备,就被光显明出来,因为一切能显明的就是光。所以主说:「你这睡着的人当醒过来,从死里复活,基督就要光照你了。」
光明与黑暗,这是一个古老的话题,也是一个众所周知的极端比喻。在创世记第一章,神创造了光明,并将光明与黑暗分开。后来,在埃及地神施行了十个神迹,其中就有一个是神剥夺了埃及人享受光明的权利,留给他们的只有无尽的黑暗;以此表明,埃及的偶像带领他们站在神的对立面,因此他们受到了严厉的审判,从而没有任何的光明。原来,光明只在神里面,而在神之外的,就都在黑暗中了。
黑暗临到世人,有两个原因:第一,因为世人远离光明的源头与本体,也就是荣耀的神自己。第二,因为世上的人心眼被撒旦弄瞎了,所以他们无法看见光明;因此,他们不来就光,反倒是从了黑暗去了。加尔文认为,没有基督的人,「他们看不见自己的卑贱,以为神也看不见。」
那么,真信徒的生命是怎么样的呢?富克斯发现,保罗将真信徒的生命分成三个阶段来描述:首先,他们的罪被揭发(「责备」一词的原文意思);然后,他們谦卑地领受光的照耀,将自己显露出来;最后,他们的生命被更新,从而成为光。当光进入他们的生命,黑暗就被驱散了,他们就显出光来。关于这样的真理信息,我们同样可以从耶稣基督的教导中看到;也就是在马太福音第五章,主要求门徒成为这世界的光。可见,真信徒必须成为这世界的光,因他们本来就是光明之子。
我们必须承认,信徒原来也生活在黑暗之中。然而,真道的有效呼召与圣灵的重生,让信徒从死亡的光景中得到了复活;就是与基督一同复活。从而,信徒的生命本质发生了改变;基督的生命在他们里面活出来了。这时,信徒的成圣生活便开启了。正如欧白恩所言,关于「光」的神学话题,不仅在消极意义上表达信徒脱离了黑暗,也在积极意义上表达信徒活出了基督。
我们既然确定,信徒的重生是与基督同复活的事实。那么,我们就可以确定,光明之子的生命不是修炼而成,乃是因着基督居住在其内而成就。如此,信徒所需要的就是持续领受基督的光照,然后如同镜子一般将这光反射出去。五经有一个非常具体的例子说明了这一切,就是摩西。当摩西来到神面前与神对话的时候,他的脸就因神的光而发出光来。可知,当信徒保守自己在真理中与主同行时,他不但享受基督的光照,更能向这黑暗的世界发出基督的光照。
那么,你的日常生活是否总是与主同行呢?你如何享受在与主同在的事实中呢?你如何向着黑暗的世界发出基督的光照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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