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得记|脱鞋之家

作者: 李牧师 【 原创 】 2020-11-30

经文

4:1 波阿斯到了城门,坐在那里,恰巧波阿斯所说的那至近的亲属经过。波阿斯说:“某人哪,你来坐在这里。”他就来坐下。2 波阿斯又从本城的长老中拣选了十人,对他们说:“请你们坐在这里。”他们就都坐下。3 波阿斯对那至近的亲属说:“从摩押地回来的拿俄米,现在要卖我们族兄以利米勒的那块地;4 我想当赎那块地的是你,其次是我,以外再没有别人了。你可以在这里的人面前和我本国的长老面前说明,你若肯赎就赎,若不肯赎就告诉我。”那人回答说:“我肯赎。”5 波阿斯说:“你从拿俄米手中买这地的时候,也当娶(原文是买;十节同)死人的妻摩押女子路得,使死人在产业上存留他的名。”6 那人说:“这样我就不能赎了,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你可以赎我所当赎的,我不能赎了。”7 从前,在以色列中要定夺什么事,或赎回,或交易,这人就脱鞋给那人。以色列人都以此为证据。8 那人对波阿斯说:“你自己买吧!”于是将鞋脱下来了。

 

短文

承恩个人非常喜欢波阿斯,因为这波阿斯几乎就是“程序正义”的典型代表。面对这个问题,他完全可以采用其它方法完成;但他却以最符合圣经真理的方式完成——就着律法的要求,去买你对那个更近的亲属,就是这件事情上的第一权利人。我们不知道他是谁,但知道这个人拥有比波阿斯更直接的权利。因此,波阿斯不能跨过他。

波阿斯来到城门口,以最合宜的方式去处理。要知道,古中东社会,城门口向来是官方公开完成程序的所在,就如今日的法庭一般。“五经”不仅强调在城门口有公开政务活动,更要求在城门口书写神的话语。波阿斯选择在城门口处理此事,不仅彰显了将按律法规定处理的决心,更体现出波阿斯对于神的敬畏。

当然,波阿斯选择以此公开方式处理此事,也为了保护路得。他将给路得一个明确的、有见证的、负责任的回应。确实,在禾场上波阿斯几乎已经明确答应了路得的“求婚”,可他依然希望以公开的方式让路得获得认可。

当波斯直面那更近的亲属之时,清晰地表述了拿俄米这个家庭的现况,以及需要的帮助。原本那人打算付出行动,但却在听到要迎娶路得的时候,最终选择了放弃。

他为什么拒绝?显然,当他听说要赎买地业的时候不假思索,说明他有经济实力,也愿意遵行律法要求。所以他的决绝与路得有关系。他给出的理由是“恐怕于我的产业有碍。”

这里所提到的“有碍”,原有“毁灭”或“败坏”之意。为何迎娶路得为玛伦留下后人,那人会有这样的反应呢?有人认为,如果他迎娶路得,必须供给路得的需要,更需要奉养拿俄米。并且,他所赎买的产业将会随着路得生下男婴之后,重新归到以利米勒的名下(这男婴也将归在以利米勒名下,俄备得就是如此)这。如此看来,对他而言确实只有损失,没有益处。另外,也有人认为这更近的亲属是看到以利米勒一家,在摩押地所遭遇的一切,他担心自己若再与摩押人有瓜葛,唯恐终将遭遇同样的毁灭!

当然,无论出于什么原因,这人最终选择不愿赎买。如此,我们对比这人与波阿斯,发现了波阿斯身上有一个极为宝贵的属灵品格:不求自己益处的爱。亲爱的弟兄姊妹,如果我们今天总是把自己的益处放在计算之内,唯恐永无达成真爱之可能!

 

回应

1. 过程远比结果要重要,因结果属于上帝。我们所需就是在每个过程中遵行神的旨意。那么,你在过程中行的如何?

        2. 真爱是不求自己的益处,那么我们个人的益处是否会拦阻我们去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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