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0423玛拉基书概述(3)
玛拉基书四章5-6节:“看哪,耶和华大而可畏之日未到以前,我必差遣先知以利亚到你们那里去。他必使父亲的心转向儿女,儿女的心转向父亲,免得我来咒诅遍地。”
我们已经完成了本书作者的论证。现在,我们要进入本书的写作日期研判。之所以我们要做时间的研判,是因为希望通过写作时间的研判让读者对玛拉基书有时代背景的认知。
一.作者与写作时期
1.本书作者的争议
2.本书作者的澄清
3.本书成书的日期
玛拉基书究竟成书于什么时候?是针对什么人而写作?如果要好好的了解本书,知道书卷最初的写作目的,必须要对此有所研判。然而,因为本书标题中所提供的信息不如其他先知书,没有历史性的时间见证(如在什么王的时候),所以很难对该书的成书时间做出清晰地研判。另外,又因本书作者在其他旧约书卷中并没有相关的平行记载,所以本书的具体写作日期便成为一个难题。不过,根据书卷中所呈现出来的内容,针对本书的成书日期的大致范围,目前学界基本也已达成共识。一般上,学者认为本书成书于被掳之后,甚至是被掳归回之后(华德凯瑟,8;又丁道尔,229-30;傅理曼,365;又伊贝斯,2-3;又21世纪旧约导论,545;又唐佑之,326;又人人,66;又百科全书,975;又启导本,1304;又圣经新释,461;又纪博逊,3823;又马唐纳,1137;又圣经综览,326;又旧约综览,电子版;又钟志贤,电子版等)。当然,这个观点我们可以从本书所呈现出来的内容得到支持——本书主要的信仰问题不再是被掳之前的偶像崇拜。虽然以色列人在出埃及时就已受了「除耶和华以外不可有别的神」(参出二十3)的诫命,但他们真正成为一神信仰者却是在被虏之后。本书提到的唯一历史史实就是以东被毁灭以及他们期待重建以东地(一3-5),这个事件发生在以色列被掳归回之后,由此我们也可以证明本书属于这个时间段的作品。根据华德凯瑟的意见,本书所提到的以东被毁灭的事,有可能是指主前587年新巴比伦的尼布甲尼撒王「攻打耶路撒冷与四围列国时所造成的」,也有可能是指「由拿巴提族的亚拉伯人与主前550至400年间[1] 将以东完全赶出,在当地建立起他们自己的以土买人(Idumean)国家所造成的结果。(华德凯瑟,8-9)」因此,基本上可以肯定本书成书于被掳之后。只是,被掳之后这个时间节点的范围依旧很大,具体应该是哪个时间段还存在有一定分歧,目前至少有如下三种看法。
第一,有学者提出玛拉基是在哈该和撒迦利亚之后,以斯拉和尼希米之前,[2] 也就是公元前于460年左右(纪博逊,3824;又圣经新释,461;又21世纪旧约导论,545;又马唐纳,1137-8;又圣经导读(下),242;又旧约综览,电子版)。支持这一观点的学者提出:一,本书没有提到以斯拉和尼希米,所以必是在他们之前(21世纪旧约导论,545);二,在本书中似乎一点也看不出尼希米改革后的痕迹,就连与百姓新立的约定也未曾提及(傅理曼,365;又丁道尔,230)。三,书中先知所指责的正是尼希米要处理的问题,所以很显然玛拉基先知是以斯拉和尼希米的先驱(纪博逊,3824;又圣经新释,461)。四,他们据此认为,这样就解决了为何以斯拉宣读律法的时候,会众会产生出那么大的果效(纪博逊,3824;又傅理曼,365;又丁道尔,230)。
但是,主张如上观点的学者,需要面对一下几个问题:一,如果本书成书与尼希米回国服事之前,那么有一个历史事实便无法解决。在尼希米之前,圣殿开支是由波斯政府支付的(华德凯瑟,9;拉七15-17、20-24),在这样的情况下,又怎么会「家中无粮」呢(三10)?二,以同样的问题反问,如果说因为玛拉基先知没有记载以斯拉和尼希米的服事,从而认定他的服事在以斯拉和尼希米之前;那么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同样也没有记载这位先知的服事,这又该做何解释呢?
综上所述,认定本书的成书时间在主前460年左右的论述,似乎并不很恰当。
第二,还有人认为,玛拉基书应该是成书于较晚期的主前3世纪,约前250年左右。他们认为,本书所反映的问题与那个时候的历史处境很接近。然而,这个说法同样是站不住脚的,因为LXX的翻译工作是在公元前280年左右开始,而LXX却已经收录了玛拉基书。可见,玛拉基书必是在公元前280年之前就已经存在,且被广泛认同了。透过次经德训篇[3] 也可以知道,早在公元前180年之前(华德凯瑟,9),本书已经达到广泛认可,且被当时的著作所引用。因此我们判断,认定本书成书于主前三世纪的说法,同样不能成立。
第三,学界比较普遍支持的是认为玛拉基先知服事的时间在尼希米离开耶路撒冷及第二次回到耶路撒冷的这个时间,也就是约公元前433年之后到尼希米二次回来之时(华德凯瑟,8-9;又傅理曼,365-6;又人人,66;又百科全书,976;又唐佑之,329)。支持该说法的主要理由有:一,自从尼希米之后,圣殿的开支重新由犹太人自理(傅理曼,365-6;又唐佑之,328-9;尼十32-39,十二44-47,十三10-14),所以本书提到的十一奉献的问题便有了历史性的根据。我们从以斯拉记和尼希米记发现,在以斯拉宣读律法书之前,犹太人对十一奉献等律法的要求已不再清晰(尼八1-十二47),但本处却表示他们对此已经有一定的知识根基,只是他们不愿意行动而已。这种不愿意行动,应该是由于尼希米在宗教革新之后不久就离开了耶路撒冷,所以在执行方面存有诸多问题,导致了整个光景重新下滑(傅理曼,365-6;又唐佑之,328-9;又百科全书,975-6)。
二,本书中的פֶּחָה(省长)一词明显是一个外来文字,所以它应是指被掳之后的省长(华德凯瑟,9;又伊贝斯,2-3;又丁道尔,229;又傅理曼,365;又唐佑之,326;又信徒,1519)。而且,根据本书一8节可以看到,百姓需要奉给省长礼物,至少是「这位省长不拒绝百姓的献礼」(傅理曼,366),这便说明了已不再是尼希米担任省长。当然,在所罗巴伯之后,尼希米之前的这段时间,尽管我们的资料很有限,但也可以相信曾有不少任省长存在(旧约概论,193),只是根据我们论证的第一点,排除了那个时间段的可能性。所以,这里所提出的这位会收礼物的省长,一定是在尼希米之后就任的省长。我们基本上可以肯定,尼希米离开耶路撒冷返回书珊的那段时间,应该有另外一位省长治理犹大。所以,这个故事很可能就是发生在这个处境下。
三,从尼希米十三章中不难看出在尼希米离开耶路撒冷的那段时间,整个耶路撒冷发生了巨大的变化。外族人进入了圣城,人们没有认真的守安息日,祭司利未人因迫于生计而返回被掳之地去务农,百姓和外人通婚,大祭司接纳外邦人住进圣殿等(旧约概论,194-5)。这些情况的发生,绝不是在一朝一夕之间,所以尼希米离开耶路撒冷应该有一段时间。因此,在这段时间中,玛拉基蒙召作为神的先知,以继续服事被掳归回的犹大人,这样的推断还是比较合理的。而且,本书的信息和尼希米记的信息(主要是十三章),实际上也基本相近。华德凯瑟曾做过如下的归纳进行对比(华德凯瑟,10):
a、娶外邦女子为妻(玛二11-15比较尼十三23-27)
b、忽略十分之一的奉献(玛三8-10比较尼十三10-14)
c、藐视安息日(玛二8-9,四4比较尼十三15-22)
d、祭司之分的腐败(玛一6-二9比较尼十三7-9)
e、社会弊病的存在(玛三5比较尼五1-13)
可见,玛拉基服事有主前433年到尼希米二次回国这个期间的观点,应该是三个观点中最合理的一个。只是,这也并不是完全完美的,其中有一些问题我们仍然没有办法解决。比如为何先知没有提到新近的立约等。但根据目前我们所掌握的资料来看,这一结论似乎已经是最为合理。所以,我们依据传统教会的主张,坚定支持本书的成书时间是主前433年之后[4] 至尼希米二次回到圣城的这段时间(华德凯瑟,10;又百科全书,976;又傅理曼,366;又人人,66等)。
亲爱的弟兄姊妹,希望通过对本书写作日期的研讨,能帮助你建立起对本书的更大兴趣,并帮助你在阅读之时的有效理解。只是,看起来这么枯燥的内容,能否真实的帮助到你呢?你在其中得到什么教训呢?
[1] 另有一说:根据《证主圣经百科全书》所言,这段历史有另一个版本。拿巴提人是主前300年左右征服了以东人。而且,该观点提出,以土买人(以东人和接续他们的拿巴提人)是在135年前后消失的。当尼布迦尼撒征服以色列时,以东人曾被迫迁移到以色列南部。详见《证主百科全书》「以土买」条目。
[2] 关于以斯拉和尼希米的先后问题,也给本书的日期造成了新的麻烦。因为传统上认为以斯拉先于尼希米回国;但有一些新近的研究表明,以斯拉实际上很可能是在尼希米之后才回国。不过笔者提议接受传统教会的主张,认为以斯拉是主前458年回国,并在犹大地完成了历代志和诗篇的写作与编辑。
[3] 「德训篇」又叫「西拉之子耶稣的智慧篇」、「西拉箴言」等,在这卷书四六章中谈到以利亚的时候,引用了玛拉基书四6节。而该书成书于主前200-170年左右。详可见思高本,1087,1141。
[4] 这个结论并不完美,因本书实际上是先知讲章的整合,但基本上我们可以说,至少这个时间段是他讲述这些信息的重要历史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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